1.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携带。
对于容积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2.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3.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4.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容器及塑料袋包装要求不执行第一至三款的规定。
5.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对在国外、境外转机旅客购买免税液态物品负有提醒义务,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
1.禁带物品有枪支弹药、军械、警械、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
2.管制刀具:如手术刀、屠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可作为行李托运。
3.限量携带: 发胶、衣领净、摩丝、发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分别限带1 瓶(350毫升),香水限带500毫升,这几种限带的生活用品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或1 公斤。
包装完好的白酒限带2公斤,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5小盒。
高压缩罐装包装之气体禁止携带上机。
4.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1.乘坐飞机时,小件行李可以随身携带:民航规定持头等舱票的乘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手提行李,经济舱和公务舱的乘客可以携带一件手提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能超过5公斤。
2.乘坐飞机时,可免费托运一定数量的行李:乘坐飞机的乘客每人可以免费托运一定的行李,每件不能超过15公斤,行李要包装完好,捆扎牢固,并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
3.超出免费范围,需付费托运行李:具体按民航局有关行李托运收费规定办理,同时要检查好行李的包装质量和数量,避免托运过程中遗失或损坏。
4.国家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不能拖运:按规定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托运或随身携带。
5.保管好托运行李的票据:托运行李的票据一定要保存好,不然当你提取行李时就会有很大的麻烦,所以必须把托运行李的票据存放在稳妥的安全的地方,以免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