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非法泄露、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获罪 【修正条款】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修正前条款】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泄露天机是汉语词汇,比喻泄露秘密。
天机:旧指神秘不可知的天意,借指很秘密的事。
泄露 : 不应该让人知道的事情让人知道了。
暴露,显露。
犹流露。
成语出处:宋・陆游《醉中草书因戏作此》诗:“稚子问翁新语处,欲言直恐泄天机。
”用法示例:君此去切不可泄露天机,恐遭大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