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里的专业有电子商务专业、高级海员专业、旅游管理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现代汽车和摩托车维修专业、电脑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专业、机械专业、电子专业、电工专业、幼师专业、财会专业、化工专业、艺术专业、农学专业、建筑专业、烹饪专业、汽修专业、服装专业、计算机专业、餐旅专业、营销专业、草业专业、电信专业。
一,百分之
2.5比例。
适用于大部分一般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百分之8的比例。
1.高新技术企业。
财税[2015]63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财税[2017]79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单独核算并据实扣除。
1.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2.航空企业。
3.核电企业。
称职初聘的基本条件:
1.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初聘员级职称资格,员级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
2.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初聘助理级职称资格,在助理级工作岗位满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初聘助理级资格,在助理级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评审中级职称资格。
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
4.硕士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初聘中级职称资格。
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
5.博士毕业后初聘中级职称资格,在中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