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法规对会计年制和会计期间规定是:按公历日历规定会计年度与会计中期。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期间又称会计分期,是指将企业川流不息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区间,在连续反映的基础上,分期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的经营活动和成果。
会计期间是指在会计工作中为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情况所规定的起讫日期。
我国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
在国内,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发展较晚,1979年在财政部的支持和直接参与下,才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开展会计电算化的试点工作。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财政部、原第一机械部和中国会计学会的支持下,在中国人民大学和第一汽车制造厂联合召开的“财务、合计、成本应用电子计算机专题讨论会”上,首次正式将电子计算机倍息技术在会计业务工作中的应用简称为“会计电算化”。
从此开始了中国真正的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也叫计算机会计,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主体的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的应用,具体而言,就是利用会计软件,指挥在各种计算机设备替代手工完成或在手工下很难完成的会计工作过程,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实务中的简称,是一个应用电子计算机实现的会计信息系统。
它实现了数据处理自动化,使传统的手工会计信息系统发展演变为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