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按内容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按精度可分为详查和概查;按调查期限可分为普查和变更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上级下发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遥感影像数据,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及行政区划变化进行外业实地调查,获取变化地类图斑、土地权属、行政区划数据,从而生成增量数据包以及统计报表,实时对土地利用数据库更新和上报的过程。
1.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让土地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百分之20未超过百分之50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30,增值额超过百分之200的部分,则要按百分之60的税率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