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生于1601年2月4日死于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号道邻,汉族,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河南省开封府祥符县人即今开封市双龙巷。
崇祯元年即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
后转平各地叛乱。
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福王朱由崧为帝,继续与清军作战。
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
弘光元年即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降遇害,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
史可法死后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
清乾隆帝追谥为忠正。
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生于1601年2月4日死于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号道邻,汉族,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河南省开封府祥符县人即今开封市双龙巷。
;崇祯元年即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
后转平各地叛乱。
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福王朱由崧为帝,继续与清军作战。
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
弘光元年即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降遇害,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
史可法死后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
清乾隆帝追谥为忠正。
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1.同心报国,青史留名,忧国忘家,捐躯济难,国耳忘家,公耳忘私,赤心事上,忧国如家,赤心事上,忧国如家。
2.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3.一片丹心图报国,两行清旧为忠家。
4.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
5.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6.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
7.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8.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9.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10.当须徇忠义,身死报国恩,报国之心死而后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