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毕业后可进行的工作部分列举如下:
1.科研工作:根据所学专业和所掌握的科学理论知识,从事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2.企业研发工作:担任企业的研究开发工作,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等,包括系统及设备的测试,安装,维护,维修等一些列的工作内容;
4.高校教师:担任高校的教师,从事教育活动;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
选派条件:首先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其次要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外接收院校入学要求。
最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取得国外知名大学的正式邀请函和国内外导师同意的详细研究计划。
1.博士后,是指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职务,一般是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人员。
2.博士后不是学位,而表示的是一段工作经历。
而且在国外也有一些不具有博士学位,但确实以博士后身份开展工作的研究人员,所以博士后是科研工作经历。
3.一般博士后的任期时间不长,被认为是一种从事科研的过渡性安排。
国外高校一般对博士后没有统一的安排,经费来源、时间长短均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