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履行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海关自行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可分为”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种方式。
4.间接强制措施在法律上也被称为“执行罚”,是指海关为促使被处罚的当事人尽快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而采取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方法。
5.直接强制,是指海关通过间接强制没有达到目的或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使用其它方法时,对被执行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施加强制,以促使其履行处罚决定的方法。
海运舱单是指进出境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递交的真实、准确反映运输工具所载货物情况的纸质载货清单。
它是由船公司或其船代缮制的,是出口货物配载的清单!船公司的舱单信息直接反映了出口货物情况,在报关和清关时,是海关办理依据。
舱单的流程大致是这样1,船公司根据每一水订舱单上客户的资料缮制出正确的舱单。
2,传真给码头船舶计划组作装船计划。
3,装船前,船公司会及时的把舱单送到各部门的手上,有船代,海关,商检,边检,船上业务,集装箱公司,码头等,接下来是联检,联检完后海关会在相应的舱单上盖章,这个录单部门就是根据装船后有海关盖章的舱单录入的,是报关的依据。
无纸化通关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化技术改变海关验凭进出口企业递交书面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办理通关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联网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的通关管理模式。
顺应国际贸易信息化无纸化的趋势伴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进步,现代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各种新型物流模式相继出现,企业间交易往来的各类贸易单证正由传统的纸质凭证为主向电子凭证为主转变,无纸化通关已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海关的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