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
国家制定与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鼓励公平竞争,依法实施集中,提高市场竞争力,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防止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兼并等手段形成独占地位或垄断优势,进而破坏竞争机制。
3.禁止违法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原则,结合反不正当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就不具有限制竞争行为所具有的两重性。
4.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原则。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