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发展观,它们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全面观点和片面观点的对立;承认矛盾观点和否认矛盾观点的对立――这是最根本的对立,是二者对立的焦点,也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唯心辩证法:同“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发展观。
认为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就是人的精神或思维的发展过程。
1.对立统一规律的矛盾论: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中,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与核心。
矛盾论用于指导生活,如:小孩子放学回家就乱丢、乱放东西,大人们从卫生角度看认为小孩子调皮捣蛋,但是用矛盾对立分析,你会发觉这是小孩子的天性。
2.质量互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质量互变规律可运用于生活的事例很多,如小孩的教育,也包括成人的学习,不日积月累,汇滴成河,想一夜成名,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
3.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运用到生活中,定给固步自封、沾沾自喜、夜郎自大、不求进取、得意忘形以及安于现状之类的人当头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