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
这是因为:
1.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社会主义制度必然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以确保社会主义经济性质和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目的。
2.目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和产品远未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可以补充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求。
我国的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享受权利的主体的广泛性。
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一切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2.公民享有权利的范围的广泛性。
我国的基本性质决定了我国经济制度;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现阶段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的要求;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我国不仅现在,而且今后很长时期都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所谓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含义有两层,其一是从社会性质来讲,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其二是从发展程度来讲,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成熟程度还很低,还很不发达,仅是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终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