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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失效和废止的区别
时间:2025-06-18 20:08:52
答案

规范性文件失效,是指规范性文件到达规定有效期限后,自动失效。

规范性文件废止,是指规范性文件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有效期,但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而通过公告或者新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方式,宣布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答案

1.承办部门应以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学校会议纪要或校领导批示同意的请示、报告为依据,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的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由有关部门联合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

2.拟规定的事项专业性强,或者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者关注度高的,应当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与起草,或者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起草。

3.起草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规定的制度和管理措施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4.起草部门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有关组织、专家学者和师生的意见。

5.规范性文件起草中部门意见不一致的,起草部门须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

未协商一致的事项,不得在送审稿中规定。

规范性文件时效是多长
答案

规范性文件的时效,需看制定机关赋予其的时效,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

但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是指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即明确其效力存在的具体期限,除非在有效期届满前经过评估并作出继续适用的决定,否则有效期届满后规范性文件就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适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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