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的内涵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中国原则: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
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2.两制并存原则: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
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高度自治原则: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
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避免了武力统一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4.“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
5.“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
1.一个中国。
2.两制并存。
3.高度自治。
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5.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6.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
7.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
8.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
1.体现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避免武力统一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2.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
3.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