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2.体育三类共12项,可自主选择;
3.语文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20分,按卷面得分;
4.数学闭卷,考试时间100分钟,总分120,分按卷面得分;
5.英语闭卷,含听力,考试时间100分钟,总分120分,按卷面得分;
6.科学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80分,按卷面得分;
7.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开卷,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1.初中学校在保送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2.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由初中阶段若干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5门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上述5门学科的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换算成一定比例组成。
3.根据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保送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高低对所有申请保送的学生排定先后位次,综合评分结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应向申请保送的全体学生及其家长公布。
4.综合评分及位次排定结果无异议后,由相关学生按综合评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
学生选定保送学校校区或放弃保送,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保送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放弃保送。
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拟推荐保送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本校保送推荐生名单。
语文、数学、英语都是120,科学180,思政社会共100(开卷,不计入总分,仅作为同分排名依据)体育30。
2016年各类高中第一、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45分。
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