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个会计政策的行为,而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2.一般地对会计确认的指定或选择是会计政策、对计量基础的指定或选择是会计政策、对列报项目的指定或选择是会计政策,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
3.根据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所选择的、为取得与资产负债表项目有关的金额或数值,如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等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不是会计政策变更,而是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2.会计政策具有选择性、强制性和层次性,会计政策包括会计原则、计量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三个层次;会计估计的存在是由于经济活动中内在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进行会计估计时,往往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或资料为基础,进行会计估计并不会削弱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可靠性。
3.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对子公司投资由原来的权益法转化为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转公允;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处理方法:
1.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3.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足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