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关职能。
即根据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和设备、工装等进行多层次的检验和实验,以免将不合格品投入生产或转如下道工序或出厂,从而保证质量,起到把关的作用。
只有通过检验,实行严格把关,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成品不出厂,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2.预防职能。
预防和减少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3.报告职能。
报告职能也就是信息反馈的职能,通过对质量检验获取的原始数据的记录、分析、掌握、评价产品的实际质量水平,以报告的形式反馈给管理决策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采取有效的决策措施。
质量检验最重要最本质的特点:质量检验是对实体的一个或各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和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要求相比较,以及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等所进行的活动,质量检验是对产品的一项或多项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判断每项质量特性合格与否的一种活动。
质量检验也称“技术检验”。
采用一定检验测试手段和检查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并把测定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作比较,从而对产品或一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判断的质量管理方法。
其目的在于,保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零件不转下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并收集和积累反映质量状况的数据资料,为测定和分析工序能力,监督工艺过程,改进质量提供信息。
根据技术标准,产品图样、作业(工艺)规程或订货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检测、检查方法观察、试验、测量产品的质量特性,判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这是质量检验的鉴别功能。
鉴别是“把关”的前提,通过鉴别才能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不进行鉴别就不能确定产品的质量状况,也就难以实现质量“把关”。
因此鉴别功能是质量检验各项功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