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
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携带证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现居住或租住地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到现居住地县或市区教育局办理相关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