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税比例。
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级的税率计税。
3.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
4.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其优点是从量计征,不是从价计征,有利于鼓励纳税人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计算简便。
1.比例税率: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比例税率的优点: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同,能够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利于公平竞争。
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可分为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
定额税率的优点是:从量计征,不是从价计征,有利于鼓励纳税人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计算简便。
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地区差别税额、幅度税额、分类分级税额;
3.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的税率有三种,分别为:
1.比例税率:税率的一种形式,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负相同。
比例税率的共同特点是税额与税基始终保持同一比率,税额随税基的增减而同比率增减。
2.累进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类型,对于调节纳税人收入,有特殊的作用和效果,所以现代税收制度中,各种所得税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的形式有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
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
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可以是其自然单位,也可以是特殊规定的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