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所需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补领行车证车辆照片一张;
3.同时申请补两面牌照由所辖区或丢失地派出所出具丢失证明。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3.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2、到车管所办理手续。
3、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行驶证遗失的,交一张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
5、带好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证,外地居民需要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6、需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该表同样可在车管所现场领取。
7、如果提前准备好,整个办证过程非常快捷且简单,从把资料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到缴费,出证,需15分钟,车管所收取工本费10元。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若副本丢失可到保险公司补办:凭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行驶证原件,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补办一份保险抄件,并且加盖保险公司的业务章。
此外,由于涉及到验车与年检的问题,补办交强险保单时可以补办保单原件,但是交强险的标志不能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