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是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
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六部的具体职能如下:
1.吏部:负责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2.户部:负责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
3.礼部:负责典礼、科学、学校等事;
4.兵部:负责军事;
5.刑部:负责司法刑狱;
6.工部:负责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
1.吏部:管理人事和考核,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国家教育总局、党校;
2.户部:管理民生,相当于财政局;
3.礼部:管理礼制和接待,相当于国宾馆、外交部、统战部;
4.兵部:管理军事,相当于国防部,军事委员会;
5.刑部:管理刑罚和审判,相当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
6.工部:管理国家建设和工程,相当于建设局、水利总局、铁道部。
古代六部分别是吏部、工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六部尚书的别称的具体解释如下:
1.吏部尚书的别称为天官或大冢宰,吏部主管官员任免,是六部之首;
2.工部尚书的别称为大司空,工部主管营造工程事项;
3.礼部尚书的别称为大宗伯,礼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
4.户部尚书的别称为大司徒,户部主管户籍财经;
5.兵部尚书的别称为大司马,兵部主管军事;
6.刑部尚书的别称为大司寇,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