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司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
招投标公司是一般在行业内的口头叫法,其一般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之分,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我国主要有6种招标采购代理资质。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是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三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五是科技项目招标代理,六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中包含有将来订立合同的具体条款,只要投标人承诺就可签定合同。
作为要约的投标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表现在投标是一次性的,同一投标人不能就同一投标进行一次以上的投标。
各个投人对自己的报价负责。
在投标文件发出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撤回投标文件。
一般有以下形式:
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2.保兑支票;
3.银行汇票;
4.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
5.现金;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
在招投标实践中,招标人可以规定其他合法的形式,如银行电汇或电子汇兑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目前,对于不同类别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也不尽相同。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即“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公开原则,指招投标的程序应透明,招标信息和招标规则应公开,有助于提高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防止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滋生。
公平原则,指参与投标者的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所有投标人的机会平等,不得实行歧视。
公正原则,指投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评审,市场监管机构对各参与方都应依法监督,一视同仁。
诚实信用原则,指招标、投标人都应诚实、守信、善意、实事求是,不得欺诈他人,损人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