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5月8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5.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注意:以上材料用A4纸复印各一份。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