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1.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12年、8年,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 4年、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2周年以上,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分别满4年、3年。
2.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会识图、会预算、会设计。
4.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比较突出。
5.专业理论知识全面, 能写出质量较高的专业论文。
工程师职称评审外语免试条件主要有以下八种: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
4.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
7.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申报高中级职称者;
8.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师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表;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4.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