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供电的一般规定有以下几点:
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一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电力设计规范规定的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建筑的上述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的两回线路要求供电。
2.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灾系统用电,当建筑物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
3.一类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读码。
按下“读码”键,液晶屏上将显示探测器或模块的已有地址编码,按“增大”键,将依次显示脉宽、年号、批次号、灵敏度、探测器类型号;按“清除”键后,回到待机状态。
如果读码失败,屏幕上将显示错误信息“E”,按“清除”键清除;
2.地址码的写入。
在待机状态,输入探测器或模块的地址编码,按下“编码”键,应显示符号“P”,表明编码完成,按“清除”键,则回到待机状态;
3. 探测器灵敏度或模块输入设定参数的写入即可。
消防报验流程如下:一、消防报审:
1.设计单位出图:找具有消防报审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全套报审图,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根据等级一般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个等级,其中甲级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乙级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丙、丁级为特小工程,报审以乙级资质单位为主,能满足大部分工程报审,费用比甲级单位有一段差距;
2.报消防部门审批:蓝图绘制完毕加盖所设计单位资质印章后,携相关报审资料到所在辖区消防支队对本工程进行报审,在消防支队报审窗口有相关人员对所提供资料进行相应核对,确认无误后会给出相对应支队的受理书(7至15天)出审核意见,审批不合格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然后拿按要求更改后的图纸重新报审,审批通过,消防支队会对本报审工程出同意施工意见进入施工阶段。
二、消防报验:
1.检测报告获取:施工完成后,找相关专业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报验需要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然后出相关材料的检测报告,时间周期为7天左右;
2.原审核单位受理:携带相关资料及材料检测报告到原报审单位进行报验收。
因工程不同一般在报审阶段分为网上申报和必审必验两种情况,如果是网上备案的并且没被抽中及可以省略报验程序,如果被抽中按照必审必验流程办理;
3.消防验收:相关消防支队委派人员到工程现场对完成后的工程进行查验、比对,没有问题后出验收合格意见书,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