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生于999年5月28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北宋名臣。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宋慈生于1186年,字惠父,汉族,建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电视中称作“提刑官”,相当于省级司法部门的最高长官,兼具理狱断案宣判等综合职能。
宋代设立的“提点刑狱公事”多由朝廷选派文臣担任,负责到地方审理疑难案件,清理积压的旧案。
宋慈先后担任过的主要官职有:福建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提点广东刑狱公事,提点江西刑狱公事兼知赣州,官至广东经略安抚使。
知县不用说了,通判是州府路军等地方一级行政机构中行政长官的助理。
提刑是北宋和南宋初都是由中央派出人员充任,品级大小是照原来担任的官职而定。
只有金朝的提刑司设提刑使、副使,分别为正三品、正四品。
经略安抚使也跟提刑差不多,都是由某官充任,没有固定品级,属于一省的最高首长,掌兵民之事,刑狱钱粮,权力较大。
南宋时只在广西、广东及襄阳等地设过这个职务。
宋慈:宋代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
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著重实地检验。
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洗冤录》:又称《洗冤集录》,宋朝法医宋慈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它比国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里写的法医著作要早300多年。
这本书总结了历代法医的宝贵经验,又在实践中行之有效。
从13世纪到19世纪沿用了600多年,成为审判官们必读的法学经典著作。
这本书已译成多种文字,被公认为世界法学界共同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