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运中国表示,强制征收保险是为了保证用户的货物安全,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按照转运中国的规定,购买强制保险之后,用户将享有商品和运费的全额保险,保险的上限不超过6500人民币,同时无需再另行购买其他形式的保险。
2.对于商品征收强制保险在转运行业极为少见,转运中国征收强制保险有可能是为了弥补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破损或丢失后需赔偿的损失;也有可能是了降低商品“被税”后带来的关税成本。
3.转运中国自身并不具备跨国运输及国内清关的能力,而更像一个渠道整合商,对接着国内外的多家清关公司和快递公司。
同时,其限制注册一方面可能是为了保证用户体验,另一方面则或许是“饥渴营销”的一种方式,而限制注册也导致了转运中国的交易规模无法进一步扩大。
真核生物转运RNA在细胞核内合成,原核生物转运RNA在拟核内合成。
转运RNA是具有携带并转运氨基酸功能的类小分子核糖核酸,由一条长70到90个核苷酸并折叠成三叶草形的短链组成的。
转运RNA功能:主要是携带氨基酸进入核糖体,在mRNA指导下合成蛋白质。
即以mRNA为模板,将其中具有密码意义的核苷酸顺序翻译成蛋白质中的氨基酸顺序。
转运RNA还具有其他一些特异功能,例如,在没有核糖体或其他核酸分子参与下,携带氨基酸转移至专一的受体分子,以合成细胞膜或细胞壁组分;作为反转录酶引物参与DNA合成;作为某些酶的抑制剂等。
转运使,中国古代官职,始置于唐朝,可区分为中央与地方官职。
转运使主管运输事业。
玄宗开元二年(714年),置有水陆转运使,以李杰为河南水陆发运使,控管洛阳与长安之间粮食运输,再扩大诸道皆设有转运使。
开元二十二年,再以裴耀卿为江淮转运使。
代宗时,以刘晏为盐铁、转运二使。
宋太宗时各路皆设有都转运使和转运使,控管一路或数路之财政,俗称漕司。
真宗以后,转运使的权力愈来愈重要,《宋史・职官志》七记载:“都转运使、转运使、副使、判官,掌一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岁行所部,检察储积,稽考帐籍,凡吏蠹民瘼,悉条以上达,及专举刺官吏之事。
”,最后“一路之事,无所不总”,转运使逐渐成为“路”之最高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