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2.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3.使用年限超过1年。
4.单位价值较高。
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
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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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4.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
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固定资产折旧或者摊销减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作为不扣除该科目备抵的项目。
账面净值是指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