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资格证申报条件: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者。
1.初级美容师申报条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在本工种学徒期满;经正规初级美容师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初级美容师。
2.中级美容师申报条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取得本工种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 三年以上;取得本工种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经正规中级美容师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 。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美容师。
3.高级美容师申报条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取得本工种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五年以上;取得本工种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经正规高级美容师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美容师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领队资格即考古资格的个人必须能够胜任《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考古领队的各项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1970年以前大学考古专业毕业或学历相当者,从事田野考古发掘工作5年以上,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实际担任领队经历;
2.1970年以后大学考古专业毕业,从事田野考古发掘工作5年以上,考古专业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田野考古两年以上,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领队培训班或国家文物局委托指定的考古研究单位考核合格者。
对于田野考古工作水平特别突出者,经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推荐提名,可申请特批,免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