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要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在备孕前一个月已经开始缴纳生育保险费。在职工(或其配偶)孕期和产假(护理假)期间,必须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才能享受全部的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的审核通常在每月的1至15日进行申请,不晚于当月25日完成审核;如果在16至31日之间申请,则不晚于次月15日完成审核。生育津贴在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初发放。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按月拨付,而男职工的护理津贴则会一次性拨付。
同时,要注意的是,在享受生育待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的报销时间和地点,也可以向单位所属区的医保办事处进行咨询。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1、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球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3、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意事项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均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2020年大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2020年大连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条件
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3、男职工配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者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月以上。
大连市生育保险缴纳满一年的社保缴纳人员,在停止工作前身份仍为在职状态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应在生育后2年内按月申领,最长可申领24个月,申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领生育津贴时还需满足相关条件和额度,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而定。一般来说,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