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实质是看人在多大程度上控制和影响人乃至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
权力的本质是一个社会关系,对这种关系的应用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任何的社会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
而这里所谓的腐化是在这种活动中个人会主动爱益。
否定的不是权力,而是绝对权力这样一种状态,而对政治状态的这种态度本身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示。
权力之所以可以腐化人心,在于权力和可以控制和扭曲人的主观意识,包括掌权的人和被权力操控的人。
尽管权力能够改变乃至决定人的主观意识,但并不能够改变客观规律。
从而将会导致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实际的不断偏离。
而当权力不受制约而不断扩大的时候,这种情况将得不到修正。
然后就是国家、社会悲剧的开端。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
当一个人获得绝对权力的时候,便成了朕即是国家,所谓的谋取私人利益行为和谋取国家利益行为乃至谋取公众利益行为则没有了区别。
失去了判断是非善恶的客观标准,完全以权力掌握着的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朕认为是善,那么便是善。
1.在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上,规定人民代表要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人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重在以人民权利的势能控制国家权力的动能。
2.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约由它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但我国宪法并不象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那样在赋予立法机关制约权的同时,又赋予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反制立法机关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