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体健康。
3、与具备出境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
4、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考试科目:主要客源国概况;领队业务;英语口试。
考试程序:1、国家旅游局下发考试通知和名额。
2、各地旅游局制定实施办法并通知具备出境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和相关单位。
3、具备出境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组织报名,交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上报各地旅游局。
4、各地旅游局审查报名人员后组织培训学习。
5、考试。
6、根据考试成绩颁发领队证。
一、解释:为了确保对外汉语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1990年颁布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开始实施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1、为了做好从事对外国人进行汉语教学的教师资格的审定工作,提高对外汉语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2、对外汉语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热爱祖国,热心弘扬中华文化,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并具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经验,遵守外事纪律。
3、对外汉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并具有一学年以上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报考条件:
1.必须拥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
2.身体健康;
3.与具备出境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
4.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注意:
1.必须是具备出境组团资格的旅行社才能组织人员报考;
2.领队证考试并无特别的语言要求,但能够熟练运用外语的考生通过的可能性更大;
3.由于我国目前出境领队的需求量远远超过已有的领队,因此在近期内很多地方对此尚无严格控制,但从长远看来,领队证将成为出境导游的必备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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