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
1.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3.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未正确履行其职责,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仍不能合理保证被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中无重大差错,会计报表使用者因根据审计报告进行管理决策失误,其责任则应由被审计单位承担,而不应由注册会计师承担。
二、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为:
1.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而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
任何审计都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授权或委托人。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内部控制是用来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从而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1.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是内部控制赖以生存的土壤,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其他控制要素能否发挥作用。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对信息资产所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所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
信息沟通是指可解释的信息由发送人传递到接收人的过程。
具体地说,它是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观念,态度的交流过程,是情报相互交换的过程。
5.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