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女装有公服、礼服和常服。
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妇规定的服制;礼服在民间指的是吉服或丧服。
婚丧嫁娶及寿日的衣服,宫廷中是按命妇的品级规定的;常服形式多,变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
汉族妇女在康熙 、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
满族妇女着旗袍,梳旗髻,穿花盆底旗鞋。
至于后世流传的所谓旗袍 ,长期主要用于宫廷和王室。
清代后期,旗袍也为汉族中的贵妇所仿用。
旗袍或短装有琵琶襟、大襟和对襟等几种不同形式。
与其相配的裙或裤,以满地印花、绣花和裥等工艺手段作装饰。
襟边、领边和袖边均以镶、滚、绣等为饰。
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
满女不缠足不着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称乌龙。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下谕旨,如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后孝庄皇太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
顺治十七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却终因积习难改,后取消禁令。
但对八旗女子却从未开禁,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重申禁令。
清朝宫廷的礼仪简介如下:
1.皇家祭祀:祭天也称祀天、郊祀,是帝王祭祀天神的大典,也是历代帝王祭祀典礼中最庄严、最隆重的活动。
2.帝王典礼:登基大典、册封太子大典、皇帝婚仪、皇帝生日节庆、上尊号和徽号仪、皇家节日典礼。
3.宫廷政治礼仪:大朝,帝王大会文武百官,有时也包括外国使臣。
是一种十分庄重的典礼。
常朝,是帝王处理国政的重要活动。
朝仪是帝王与文物百官在朝堂上处理政务的相关礼仪的规定。
4.宫廷生活礼仪:主要针对群体是女性,包括皇后、妃嫔、选侍三宫六院。
下面以清朝宫廷礼仪为例来说明。
皇后的冠服有礼服和吉服之分,逢大典穿礼服,平常穿吉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