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即在年号末尾为0的年份进行。
这是1987年制定的《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成功地进行了五次人口普查,这些普查分别于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进行,下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2020年。
人口普查:是对人口、民族、户口类型、职业、计划生育出生率、年龄、教育等登记搜集,并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资料评价、汇总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
截止2018年1月3日,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包括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共包括285个地级市、15个地区、30个自治州和3个盟;285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共包括860个市辖区、368个县级市、1453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和1个林区;41658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共包括2个区公所、7194个街道、19683个镇、13587个乡、1085个民族乡、106个苏木和1个民族苏木。
中国共有56个民族,它们分别是: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地域辽阔,少数民族在中国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居住。
少数民族除主要聚居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甘肃、四川、湖南、湖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海南、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还约有1000万人口散居在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