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
2.状元,举人赴京应礼部试者皆须投状,因称居首者为状头,故有状元之称。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
殿试第一称状元;
2.榜眼,是科举时代的一种名次称号。
即在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殿试中,取得进士考试第二名的名称,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榜就是人们所说的黄榜;
3.探花,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对位列第三的进士的称谓。
与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合称“三鼎甲”。
在唐代的科举时就已经出现。
“探花”作为第三人的代称确立于北宋晚期。
时至今日,“探花”的称呼仍历久不衰。
古代科举考试中会试合格的叫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并且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
征是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是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举荐,如张衡曾被举为孝廉和连辟公府;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
明代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分别为:院试:各地考生参加县府的考试,由省提督学政莅临主持,及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
乡试:即省级考试,三年一考,逢子、卯、午、酉年秋季举行,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及格者为举人。
会试:乡试的第二年春季举行,由礼部主持,及格者称贡士。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出榜。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
一甲三名,一二三名分别叫状元、榜眼、探花。
考试内容主要是八股文或称制艺,时文,四书文。
古代科举考试,前三名依次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
科举,是一个含义丰富复杂,具有动态特征的词语。
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或设科取士,约略同于贡举,起始于汉代,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始于隋朝。
科举制的诸多特征是经历漫长的过程才逐渐形成的,但要定下一个起始年代,必有标志性的创制,而真正具有标志性意义且与历史上科举一词相符合的,只有隋炀帝创立进士科这一历史事件,从隋炀帝大业元年进士科的创设,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