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涵义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适合中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即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模式,走自己的路,具有中国特色。
1.建设时期是指党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提出的我国独自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性的路线;
2.1958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当时规定这条总路线的基本点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在继续完成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逐步实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在集中领导、全国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通过这些,尽快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包括:《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等。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