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揭示的是祸与福之间的深刻联系,体现的是事物之间的矛盾对立统一的关系。
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
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无所谓对立。
离开对立或者离开统一,都不能称其为矛盾。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而不能把矛盾的一方叫“对立”,另一方叫“统一”。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出自《老子五十八章》。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指福与祸相互依存,互相转化。
比喻坏事可以引发出好的结果,好事也可以引发出坏的结果。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此言具有一定的辩证法思想内涵,因为辩证唯物主义通常是“矛盾”即“对立统一”,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讲的是矛盾,而且是对立统一矛盾。
“祸”使人悲伤,“福”使人快乐,因此“祸”“福”之间是一个对立矛盾。
然而“祸”又有可能使人吸取教训而产生“福”,“福”有可能使人乐极生悲而产生“祸”,因此“祸”与“福”之间是一个统一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