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步骤如下:
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的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要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材料,一并交给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就是工作部门根据条件、根据多方面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3.经办银行经过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提交申请和信息表以后在20日以内完成审查。
4.学校和学生签订借款还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之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贷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等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发放到个人账户。
申请助学贷款和获得奖学金没有关系。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准备个人申请书,需手写。
打印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可从录取时发放的手册中获取,或从网上下载,并用B5纸打印出来并填写好相应的信息。
地方贫困证明表,应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盖章,还可去镇上的民政局盖章以增加可信度。
盖章时要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盖章。
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可到达学校后打印出来。
基本上写的程度适合三分之一左右即可。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最后将上面的原件复印出来,并交给各自班里的负责人,等待审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