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修辞格又叫“移觉”,通感就是把不同感官的感觉沟通起来,借联想引起感觉转移,“以感觉写感觉”。
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等各种官能可以沟通,不分界限,它系人们共有的一种生理、心理现象,与人的社会实践的培养也分不开。
在通感中,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
如说“光亮”,也说“响亮”,仿佛视觉和听觉相通,如“热闹”和“冷静”,感觉和听觉相通。
举例说明:例句: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分析:清香乃是嗅觉,歌声乃是听觉,作者将两种感觉互通,即为通感。
比喻句的本体和喻体不一定是一个词,也可以是一个短语或句子。
“通感”作为一种文学描写手法是钱钟书先生首先提出来的,被 一些修辞学家定为一种辞格,也有人把它称之为“移觉”。
通感是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感觉互为转移、把一种感官的感觉移到另一感官上的表现手法。
典型的例子是《荷塘月色》中的两个句子:“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 比喻和通感不是同一种修辞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1.目的作用不同:比喻是为了把抽象的说得具体,把生疏的说得熟悉,把深奥的说得通俗。
2.感受的侧重点不同:比喻着重从读者的角度考虑,运用比喻是为了唤起大家共同的感受;通感着重从个人角度考虑,运用通感是为了表达作家在特定条件下个人的特殊感受。
3.文体色彩不同:比喻适合于一般文体,通感具有较浓的文学色彩。
1.通感修辞格又叫“移觉”,就是在描述客观事物时,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将人的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不同感觉互相沟通、交错,彼此挪移转换,将本来表示甲感觉的词语移用来表示乙感觉,使意象更为活泼、新奇的一种修辞格;
2.比喻句,就是打比方,用浅显、具体、生动的事物来代替抽象、难理解的事物。
比喻句的基本结构分为三部分:本体(被比喻的事物)、喻词(表示比喻关系的词语)和喻体(打比方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