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计体不一定是法人。
会计主体的主要内容:
1.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会计基本假设之一,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反映特定对象的经济活动,才能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
这个“特定对象”就是会计主体。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2.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
在会计实务中,只有那些影响企业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才能加以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些不影响企业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则不能加以确认、计量和报告。
通常所讲的资产、负债的确认,收入的实现,费用的发生等,都是针对特定会计主体而言的。
3.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区分开来。
例如,企业所有者的经济交易或者事项是属于企业所有者主体所发生的,不应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但是企业所有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或者企业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则属于企业主体所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纳入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内容。
<1.有利于反映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目标,同时有利于社会全面监督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有利于既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又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
”双分录“一方面反映了支出的情况,提供了详细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又能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3.有利于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
计核算实行“双分录”后,行政单位所提供的财务报表能够清晰地反映资金的运行状态,能够让报表使用者详细了解行政单位的资产状况、权益及单位的收支情况。
4.有利于同事业单位的对比。
使用“双分录”核算,有利于同事业单位对比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有利于行政单位更好地使用公共财政资金。
5.有利于同国际接轨。
我国行政机关单位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后,有利于本国政府机关的费用支出、预算等与西方国家政府机关的对比。
会计主体假设(又称,会计个体假设,Accounting entity postulate), 会计主体指的是会计工作特定的空间范围。
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来源和服务于经济实践活动,并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会计假设亦不例外。
它由于自身固有的局限性也不再适应会计环境的新形势。
会计主体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p style="text-align:start;">第一、单一的企业主体不利于反映具有网络结构的企业。
<p style="text-align:start;">第二、在目前的会计主体范围内,向使用者提供全面信息存在困难。
<p style="text-align:start;">第三、以企业为会计主体的假设观落后于会计计量范围的扩展。
<p style="text-align:start;">第四、会计主体假设阻碍了会计电算化作用的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