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
它们是有机整体。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没有等级之分,如果说非要给个等级的话,那应该是和单位的资质等级相关联的。
建筑施工企业在“三类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它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以及因施工资质升级、增项而使得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实行企业申请,一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
它们是有机整体。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或调整了部分专业承包资质,部分企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因此无需再申领。
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规定:
1.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2.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