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直接拨打相关法院的电话进行核实即可,法院有告知的义务。
同时,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法律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1.登录微信并点击微信下方的“我”,切换到“个人资料”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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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隐私”中,找到并单击“找到我的方式”进入“添加我的方式设置”;
5.此时可以看见添加诸多方式中,都是打开状态;
6.关闭手机号以后就不能通过手机号的方式添加你为微信好友了。
方法一、打开导航软件,直接点击“周边”,搜索“街道办事处”。
点击详情,可以打电话进行咨询;方法二、通过户口本进行查找,户口本第一页一般写有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方法三、首先确认要查询的住宅或者单位的路名、门牌号和方位,然后打开所在区的政府网站,查询所辖各个街道办事处名称及其辖区范围,即可查到所在街道以及社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