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进入课堂、退学,义务教育范围之内都不可以。
其行为违反了《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义务,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学校保护的规定。
我国宪法是最高效力的法律,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一是贯彻《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需要,《义务教育法》所指的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年限教育,如实行留级,则会造成大量的学生滞留,不利于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二是有效利用教育资源的需要,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依然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如实行留级制度,势必造成大量留级生挤占原本不足的教育资源,三是目前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行免杂费,对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重复投入,造成浪费,四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因学生患病等特殊情况确需留级重读,则应向学校提出申请,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全国有很多版本。
如人教版,浙教版,沪教版,华师大版,北师大版等。
义务教育又称免费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