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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
时间:2025-06-17 18:33:48
答案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

这个特殊地位就是: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意义
答案

地位: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但却不是一般的、普通的,而是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一个分支学科。

法理学作为从现实的和历史的各种法的现象中研究法的基本问题和一般规律的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同法学的各个学科都有相当程度的关联,对法学的各个学科都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意义:

1.法理学所研究的是重要的、基本的、根本的主题,它的成果对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有重要的理论基础作用

2.法理学在同法学其他学科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对这些法学学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吗
答案

原因如下:

1.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

2.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3.法理学就其学科本性而言,是理论思维科学,而这种理论思维性科学必定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是形而上的而非形而下的,具有较浓厚的哲学色彩。

正是在此种意义上,法理学有时也被称之为法哲学;

4.理论法学的概括性是指将许许多多个别的、具体的法律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从中概括出一些带有共性的、普遍性的结论,这种结论对那些具体的、个别的法律现象具有普遍性的阐释作用。

概括性在法理学学科和研究中处处都能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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