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通俗讲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此地址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做出的分区划分分区管理。
户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主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自治县、街道)等三级编制单位来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户口所在地的填写方法:户口所在地必须把省、市、县、区、镇、村、门牌号全部写上;户口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
户口挂靠就是将户口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就是集体户口。
户口随着档案而挂靠,户口是居住落户地址,档案是人事档案资料,一个是居住地址的空间证明,一个是历史凭证的时间证明,他们从空间和时间上整合一个人的社会资料,户口和档案关系紧密,一般来说,户口是跟随档案。
挂靠条件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
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挂靠材料需要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