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配电箱的安装技术规范》如下:1、配电箱、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
;;;2、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
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3、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方可全面生产。
;;4、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
落地柜用2毫米厚冷轧板制作,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600毫米的用2毫米厚冷轧钢板、小于600毫米的用
1.5毫米厚冷轧钢板制做。
二层底板需用2毫米厚冷轧板。
;5、 落地柜配活顶盖,配电箱不开敲落孔。
;;;6、 照明箱应设二层门,二层底板与箱体、柜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M5,二层底板返边与箱底不小于30毫米。
;;;7、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配电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8、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柜相邻敷设时,箱、柜的高度、厚度应一致。
9、 配电箱、柜内的电器、仪表等需进行检测及电气耐压、耐流实验,如设计图纸中设计的电表由供电部门安装,配电箱柜应留有装表计量的位置,中标后不调价。
;;10、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11、提供所有元件、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
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
工地上电线不能随意放在地上。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
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或者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2、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
必须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
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
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
工地上的代班,指非正式的主管或经理,当主管和经理不在时,则工地上的大小事物由代班处理,也可用于工地上转包后临时雇佣工人的发起人的代称。
代班另指因某人有事不能上班,代替某人上班。
工地上的代班也俗称小班长,比如土建木工电气的小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