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包括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土钉墙。
地下连续墙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悬臂式结构在软土场地中不大于5米,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宜采用降水和排桩加截水帷幕。
水泥土墙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分为二级和三级,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土承载力不大于150卡,基坑深度不大于6米。
土钉墙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分为二级和三级,基坑深度不大于12米,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两大种分为:一、浅基坑的支护:
1.斜柱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时使用;
2.锚拉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时使用;
3.钢桩横挡板支撑:适于地下水位较低、深度不很大的一般黏性或砂土层中使用;
4.短桩横隔板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时使用;
5.临时挡土墙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时使用;
6.挡土灌注桩支护:适于开挖较大、较浅基坑时采用;
7.叠袋式挡墙支护:适于黏性土、面积大、开挖深度在5m以内的浅基坑。
二、深基坑的支护:
1.排桩或地下连续墙: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宜采用降水、排桩加截水帷幕或地下连续墙。
2.水泥土墙: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承载力不宜大于15KPa。
3.土钉墙: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4.逆作拱墙:淤泥或淤泥质土场地不宜采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基坑支护是临时工程,设计的安全储备相对可以小些,但又与地区性有关,不同区域地质条件其特点也不相同。
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对基坑支护的定义如下: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基坑知护的工程特点:
1.基坑支护工程又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以及施工技术互相交叉的学科,是多种复杂因素交互影响的系统工程,是理论上尚待发展的综合技术学科。
2.由于基坑支护工程造价高,开工数量多,是各施工单位争夺的重点,又由于技术复杂,涉及范围广,变化因素多,事故频繁,是建筑工程中最具有挑战性的技术上的难点,同时也是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的重点。
3.基坑支护工程正向大深度、大面积方向发展,有的长度和宽度均超过百余米,深度超过20余米,工程规模日益增大。
4.岩土性质千变万化,地质埋藏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不均匀性,往往造成勘察所得的数据离散性很大,难以代表土层的总体情况,并且精确度较低,给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增加了难度。
5.在软土、高地下水位及其他复杂场地条件下开挖基坑,很容易产生土体滑移、基坑失稳、桩体变位、坑底隆起、支挡结构严重漏水、流土以致破损等病害,对周边建筑物、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6.工程实践证明,要做好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包括整个开挖支护的全过程,它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工作等整个系列,因而强调要精心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7.随着旧城改造的推进,各城市的主要高层、超高层建筑大都集中在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交通拥挤的狭小场地中,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条件均很差。
邻近常有必须保护的永久性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不能放坡开挖,对基坑稳定和位移控制的要求很严。
8.基坑支护工程包含挡土、支护、防水、降水、挖土等许多紧密联系的环节,其中的某一环节失效将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失败。
9.相邻场地的基坑施工,如打桩、降水、挖土等各项施工环节都会产生相互影响与制约,增加事故诱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