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号一般称为银行联行号。
银行联行号是一个地区银行的唯一识别标志。
用于人民银行所组织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等跨区域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联行号由12位组成, 电子联行号由6位数字组成,用于跨区域银行间的结算和资金清算。
1.目标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通过金融、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2.基本原则有依法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
4.监管的标准有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对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高效、解约地使用监管资源;
5.风险监管是合规监管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准确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持续性原则、法人并表原则、保密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