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有’相对。
音译为舜若。
意译空无、空虚、空寂、空净、非有。
一切存在之物中,皆无自体、实体、我 等,此一思想即称空。
亦即谓事物之虚幻不实,或理体之空寂明净。
自佛陀时代开始即有此思想,尤以大乘佛教为然,且空之思想乃般若经系统之根本思想。
因是能造作、产生一定后果的原因,果就是由一定原因产生的结果。
由佛教的缘起论产生了因果理论,因果理论是佛教轮回解脱理论的基础,随着佛教的发展而对因果理论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因果律指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因,也可能成为果,没有绝对的因,也没有绝对的果。
佛教所讲的因,有时与缘并用且有一些区分,佛教否认了世间万物独立演化交织的因果,而是将所有的因果与业力串联使客观世界依附于众生化现。
狭义的因是指产生结果的直接原因或内在原因,而缘则主要指产生结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间接条件。
广义的因也包括缘,因果是对存在和行为的互相关系尤其是前后关系的一种认识,佛教的因果理论是其轮回解脱理论的基础,也是其人生现象理论的基础,佛教中的十二因缘和六因、四缘、五果等说法都属于佛教因果理论范围。
1.欲界、色界、无色界,这是佛法中的三界。
所谓解脱之后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就是指前者而言;
2.欲界,泛指一切执著与一切因贪欲而引起一切如幻迷乱的众生从地狱、畜生、饿鬼道、人道、天人、阿修罗道甚至包括了证得小乘的四果罗汉,虽然证得小乘极果已经是万中无一的难得而可贵,但是因为只证得有余依涅盘而只贪图清净的一面,只晓得偏空而不敢起用回心向大,可以了却了分段生死,但没有了缺变易生死,最后如果不回心向大还是会报尽还来的;
3.色界是指修持有所成就者已经升华不被一切内外欲念而牵引,境界更高一层;
4.无色界更是前两者的再次升华,几乎到达了佛法的极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