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的合同,他人不得以行为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合同不具有效力。
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以一般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利,没有附加任何约束,所以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的条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
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要约的效力:《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
根据评标办法和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根据开标时记录的各个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可以计算得出本标段报价的基准价的,有时开标现场直接利用开标系统可以直接计算出标段的基准价,并立即宣布根据评标办法及基准价计算方法所计算得出的基准价只能是唯一的这样在开标时直接计算出来的,基准价是及时、准确和可靠的,在开标时直接计算得出是最具有效力的,如果开标现场不能计算得出基准价,那么可以预先利用EXCEL制作一个表格,根据开标的报价数据和基准价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得出,但是还还是应该以之后招标公司公布的基准价计算为准,如果对招标公司公布的基准价有疑义,是可以直接提出质疑的。